集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高中学校“校园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6 点击量:3035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落实集宁区委、区政府教育发展目标,本着德才兼备、平等竞争、严格程序、公开公正、择优聘任的原则,拟聘用一批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加入集宁区属公办高中学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招聘高中教师28名,其中,语文4人,数学3人,英语2人,思政1人,物理3人,化学4人,历史4人,地理2人,生物1,俄语1人,日语2人,计算机(网络)1人。(《集宁区所属高中学校“校园招聘”岗位设置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如果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但需在2025年8月31日上岗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如未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5.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等级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等级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学位条件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或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5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取得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2.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辞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三、实施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所有拟报考人员通过链接https://f.wps.cn/g/vJPVWLBQ/填写申报信息。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球类馆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202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一是本科时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二是本科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2份(有效期内的)。三是所在院校就读证明或预毕业证明(内容包括学历、专业、预毕业时间等。(公费师范生必须注明);
(3)2025年高校毕业的本科生提供所在院校就读证明或预毕业证明(内容包括学历、专业、预毕业时间等。公费师范生必须注明);
(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奖学金情况、优秀实习生、实习经历等。
2.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从2024年11月4日下午6:00至2024年11月8日下午6:00,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提供纸质的报名材料,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202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一是本科时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二是本科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2份(有效期内的)。三是所在院校就读证明或预毕业证明(内容包括学历、专业、预毕业时间等。(公费师范生必须注明);
(3)2025年高校毕业的本科生提供所在院校就读证明或预毕业证明(内容包括学历、专业、预毕业时间等。公费师范生必须注明);
(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奖学金情况、优秀实习生、实习经历等。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荣誉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审核结果及时反馈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
1.现场报名的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
2.网络报名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基本能力,采用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学科的现行教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现场抽讲课顺序、现场抽讲课题目,每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现场答辩时间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专业水平及履职能力等。讲课和现场答辩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总成绩=讲课成绩×60%+答辩成绩×40%。面试成绩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面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的招聘环节。
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绩高低排序,面试结束后按照校园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面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参加考察人员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毕业院校(系)出具的评价材料、个人档案材料及资格审查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未参加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5年。
(二)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岗位安排,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岗位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教师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任一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在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未在2025年8月31日上岗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校园招聘”面试环节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面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校园招聘无关。
(四)校园招聘过程中,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公告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有关通知。在招聘期间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未尽事宜,按事权由集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4——8984803
集宁区“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4日
文章来源:www.jnq.gov.cn/tzgg/1605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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