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秋季校园考核招聘公告(第一号)
发布时间:2024-10-12 点击量:4656次 分享至
(一)学校性质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以下简称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是海口市政府、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联合学校总校、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协作承办的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公立学校,是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联合学校总校成员校。
(二)办学目标
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是一所吸纳“北京-海口”办学优势,秉承“爱与尊重”办学理念,立德树人、开放包容、勇于创新的学校。学校践行“全面发展+突出特长+创新精神+高尚品德”的学生培养目标,结合海口市区域特征,育自贸港精英人才,力争将学校建设成为位居全国基础教育前列的优质学校。
(三)校园设施
学校位于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建设中的自由贸易港——海南省省会海口市的中心地带,小学部占地面积40亩,中学部占地面积195亩。学校园林式校园环境优美,硬件设施一流,配备标准化教室、书法教室、创客教室等多学科专业教室,心理教室、数字实验室等多门类功能教室,物联网实验室、航空航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等专业特色实验教室,满足面向未来教育的需求。此外,还配备有图书馆、直播电视台、室内外篮球馆、排球馆、游泳馆、网球场、足球场等,以及师生宿舍、餐厅、健身房及多种开放性学习休闲空间来满足多样化学习生活的需要。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优秀人才,组建教师队伍,确保优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此次共招聘专技岗43人,具体岗位参见附件。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海口市引进合作办学相关薪资待遇,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按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学校配备食堂,为老师提供宿舍,为条件优秀者提供周转住房。学校依托人大附中联合总校领先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平台,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个人潜能的空间,实现个人专业持续提升。
(一) 招聘范围
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3.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能胜任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4.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2025年9月1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6)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要求
1.对报考人员学历、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要求最高学历的前置各层次学历中,仅限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的考生报考。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获得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可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需提供近三年内的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100分及以上成绩单。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可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3)考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在校就读期间的完整成绩单,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特别说明:报考体育、信息技术、美术、劳动技术、心理、信息科技岗位的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在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事项在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官方网站(https://www.hr-sbfc.com/#/index)中公示(布)。
(二)招聘考试日程安排
1.投递简历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接收简历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请登录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招聘官方网站填写报名表及提交相关资格证明。
应聘者也可以在各考核点现场提交简历报名。
设立“长春”“武汉”“广州”三个考核点,考试将按以上考核点依次进行。若某学科岗位招聘计划在某一考点招满,下一考点不再招聘该岗位。
①报名时间:
长春考核点(东北师范大学):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
武汉考核点(华中师范大学):长春考点考核结束后开始,以公告时间为准。
广州考核点(华南师范大学):武汉考点考核结束后开始,以公告时间为准。
②考核点安排: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招聘官方网站。后续通知、成绩公告等将通过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招聘官方网站(https://www.hr-sbfc.com/#/index)发布。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本次招聘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考点的1个岗位;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③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从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中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专业面试内容:说课或模拟授课、专家问答;
综合面试内容:考察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教师职业素养等。
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专业面试70%,综合面试30%)。
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 招聘官方网站公布。
考核结束后,依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通过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招聘官方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 2 名及以上考生出现考核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三个考核点考核全部结束后,当出现某一岗位未能满足计划招聘人数时,可以从同一学科其他学段考核成绩高于60分的考生中调剂。按照所有考核点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调剂需满足教师资格证相关要求。
拟聘用人选公告发布后,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
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体检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对由此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员。
2.考察和档案审查
进入考察阶段考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进行考察(含业务考察和档案考察),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考核,同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并审查个人档案。未通过考察或档案材料审核有问题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对由此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3.毕业报到
入围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通知时间内到我校报到,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材料不全者取消录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招聘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考察、毕业报到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纳入我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其他
联系电话:0898-36625762
本方案由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s://www.hr-sbfc.com/#/index
附件: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秋季校园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附件2:承诺书
附件: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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