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泗水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简章
发布时间:2024-10-11 点击量:4414次 分享至
根据泗水县事业单位(教育类)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 号)要求,现将泗水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条件(须在2024年10月14日之前取得);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泗水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教师11名,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外窗口(泗水县光明路13号)。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泗水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相关信息填写完备,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2.本人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含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已辞职或解除就业协议的,提供辞职或解除就业协议材料。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7.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在背面注明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姓名);
9.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现场缴费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通过报名审查的应聘人员须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请自备现金零钱。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可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在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急需紧缺岗位,报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2024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考生需在2024年10月31日-11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外窗口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 : 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5号)进行准入查询。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 号),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泗水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0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sishui.gov.cn/art/2024/10/9/art_22644_2774061.html
附件:附件1:2024年泗水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汇总表
附件:附件2:2024年泗水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应聘须知
附件:附件3:泗水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
附件:附件4:同意报名证明信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