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2024年区外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2 点击量:8433次 分享至
为大力实施“逐浪奔永”人才集聚工程,打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强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人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经研究,现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教师。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单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中小学教师共26名,其中A类学校15名,B类学校11名。具体选调学校类别及名额,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不一致,必须是近两学年度(2022—2023、2023-2024)所任教学科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
4.具有3年以上教龄;年龄35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省(直辖市)级赛课二等奖及以上人员、省(直辖市)级骨干教师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放宽到45周岁;教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5.报考人员须为永川区以外的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具有选调岗位对应的教师任职资格。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
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永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条件
1.A类学校: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区县级(含直辖市下属区县,下同)及以上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2)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获奖学科(层次)需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下同);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
(3)获得区县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荣誉称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2.B类学校: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指导学生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委或教科院颁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奖项。
(3)荣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四、选调岗位管理
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在多个岗位报名的,一经发现,按不诚信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无人报考的岗位指标,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附件2)。考入后按调入学校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永川区教委(永川区文昌路1399号)1号楼三楼313室。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聘用文件(合同)、获奖证书、《永川区2024年区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如本人因工作等其他原因无法前来报名的,可将上述材料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
(四)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查审合格者,通知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按《考试考核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考试考核通知书》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考核
本次选调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按照与选调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考试考核通知书》为准。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面试中各测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时间6分钟。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考核总成绩未达75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未形成竞争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考生成绩及体检人选于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区教委三楼人事科公示栏张贴。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选调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选调条件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职称、获奖,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选调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永川区公开选调教师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调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选调资格,其缺额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并列,按照前述体检人选递补原则进行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区教委会同拟调单位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调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师德师风、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予调动。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选调单位等。
十、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调动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经审批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选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永川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未满服务期,不得向区外交流或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钟老师023-49872524
文章来源:http://www.cqyc.gov.cn/zwgk_204/zfxxgk/zfxxgkml/qtfdzdgknr/qtzlp/202406/t20240607_13277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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